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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暂停〈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4-10-19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暂停〈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的

 

雄县、容城、安新县政府,新区各部门,雄安集团,各市场主体

因政策原因,自即日起,《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暂停执行。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