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关于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

关于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有效期延长2年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部门、雄安集团、各有关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经研究决定,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公服发〔2020206号)、《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公服发〔2020207号)、《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公服发〔2020208号)等三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3716日,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178

 

 

 

附件:关于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