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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施工 项目编号:XAPR•AG2024110001001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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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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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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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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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示

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新县 2024 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 投字〔2024〕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三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三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对三台镇朱公堤村内修复主路(原水泥路、土路)共1928.96米长,总面积8801.58 平方米,改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修复后道路宽 3-8 米不等;修复致富路618米长,由土路改建水泥路,修复后道路宽5米,总面积为3103.7平方米;朱公堤村内修复胡同路2234.89米长,总面积为8776.99平方米,由土路、砖路、水泥路破除新建水泥路,修复后道路宽 1-6 米不等。三台镇新庄窠村内修复原水泥路共1568.20米长,总面积8230平方米,改建成沥青混凝土道路,修复后道路宽4.5-6 米;太阳能路灯安装170盏。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所在单位 2024 年 1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1.4其他要求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领域黑名单管理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v:投标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 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0:002024-11-22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10.8 异议和投诉(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潘向萍电 话: 0312-3337554、0312-3336684电子信箱:362135440@qq.com通讯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6、1307室(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0312-5353228,邮箱:nyncjfpb123@163.com。10.9 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10.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潘向萍电 话: 0312-3337554、0312-3336684电子信箱:362135440@qq.com通讯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6、1307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5353228

电子邮箱:nyncjfpb123@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新县三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汇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新县三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7室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李振海

联系人: 潘向萍
电话:

18630260318

电话: 0312-3337554、0312-333668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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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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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obiaodaili66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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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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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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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062080120110100124410
招标文件PDF版-安新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_招标文件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