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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其他 项目编号:XAPR•XG2024030002001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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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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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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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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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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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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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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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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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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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示

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 改发审字【202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计、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县昝岗镇域内

2.2规 模:本工程采用截污的方式,对排污管进行未端截污收集。利用已有村民集体或自建排污管道,沿排污 坑塘周围、干渠两侧新建集中截污千管,布设提升泵站,对集中截污收集的污水提升至昝岗片区水资源再生中 心进行集中处理。本工程日总排污量为5800m3/d,截污工程设计总规模11500m3/d,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中排干截污工程。中排干敷设DN200-DN1000重力流截污管约5300m,敷设 DN50-DN400压力流污水输送管约150 0m,建设中1000污水检查井和沉泥槽井143座,建设截流井29座,建设10m3/h-431m3/h污水截污提升泵站8座。( 2)村庄截污工程。村庄共敷设DN300-DN400重力流截污管约12200m,敷设DN110压力流污水输送管约2000m,建设 中700-中1000污水检查井和沉泥槽井302座,建设截流井1座,建设15m3/h-100m3/h污水截污提升泵站6座。(3) 污水集中输送工程。中排干至岗再生水厂敷设污水重力输送管网约3800m,建设中1300-中1800检查井42座,建 设跌水井、消能井和阀门井共4座,建设1套水质检测系统。

2.3总投资:4666.90万元

2.4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底前完工

2.5招标范围: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施工资 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4 000万元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市 政工程设计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 工负责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6)财务要求: 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 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 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 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 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 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 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 第(8)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 )⑤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和个人。 以上u、v、w、x、y、z、A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 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 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 家,联合体须按照其 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款(6)、(7)、(8)项要求。

⑤联合体 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 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 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4 00:00:00 至 2024-04-03 09:29:00 (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 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 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 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 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 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 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 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县

联系人: 马朋飞

电 话: 1503376011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高开区竞秀街295号创业中心

联系人: 崔丛 电 话: 0312-305238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 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 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 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 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 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 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 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 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 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编制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 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 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崔丛,联系电话:0312-3052385,通讯地址:保定市高开区竞秀街295号 创业中心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12-5302108。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 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 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 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 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 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1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2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 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招标文件PDF版-昝岗片区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