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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

安新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新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冀农字[2021]20号 (审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428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37万元,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安新县安新镇的南刘庄村、大赵庄村、小赵庄村、东杨庄村;

安新县端村镇的大河南村、东堤村、西堤村、西前街村、中后街村、关城村;

安新县安州镇的北际头村、大东庄村、大寨村、东角村、独连村、南际头村、石冢村、西向阳村、小寨村、后午门村、九级村、七级村、前午门村;

安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共计3个镇23个村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

2.2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项目区利用原有机井812眼,更新潜水泵812套,管灌部分配套机井首部保护设施467套,损毁工程修复部分配套机井首部保护设施322喷灌部分配套机井首部及井房23套;管灌部分铺设地下防渗管道(PVC管Φ110245.48km,出水口5286个,更换出水口3185个;发展节水灌溉5万亩,其中低压管道输水灌溉47361亩,固定式喷灌2369亩;新建水泥混凝土路46.93km;增施有机肥4000t;公示牌3

2.3 本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2个月

采购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含节假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项目区利用原有机井812眼,更新潜水泵812套,管灌部分配套机井首部保护设施467套,损毁工程修复部分配套机井首部保护设施322喷灌部分配套机井首部及井房23套;管灌部分铺设地下防渗管道(PVC管Φ110245.48km,出水口5286个,更换出水口3185个;发展节水灌溉5万亩,其中低压管道输水灌溉47361亩,固定式喷灌2369亩;新建水泥混凝土路46.93km;公示牌3上述施工工作的全部内容

整个工程包含下列标段

第一标段:南刘庄村、大赵庄、小赵庄村、东杨庄村,小计3046.57,;

第二标段:现代农业产业园,小计3463.89

第三标段: 西向阳村、北际头村、南际头村、独连村、大寨小计10452.18

第四标段:大东庄、小寨村、东角村、石冢村、七级村、小计10246.28

第五标段:九级村、后午门村、前午门村、小计6878.48

第六标段:大河南、东堤村、西堤村、西前街村、中后街村,小计5063.8

第七标段:关城村东,小计4144.62

第八标段:关城村西,小计6704.18

      共计约:50000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1.4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15)近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不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6投标人不得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投标人不得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②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 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④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9月18 09:002021年9月2217:00,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其他说明:

4.2.1有意愿的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1011 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大街266号)第一开标室。

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评标,因疫情原因,各潜在投标人仅需在网上参与开标,严禁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醒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安新县雁翎路19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康亮

电    话:0312-5353165

电    话:19933383379;0312-561866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yuandongxiong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