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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其他 项目编号:XAPR•G20200000387001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同意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秦皇岛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87号)、《关于申请调整河北雄安北部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前期工作函的复函》、《关于变更河北雄安北部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建设主体的函的复函》、《关于变更雄安郊野公园前期工作函项目名称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滨林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_,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滨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内容:本工程拟建场地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郊野公园,拟建的工程包括:展厅区;接待大厅、客房、餐饮区等。地下室及地上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展厅范围屋面拟采用钢结构网架。总建筑面积:4485.26m2。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月30日
竣工时间:2021年4月29日(其中包括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
2.6项目地点:雄安郊野公园东湖东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①(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施工图设计费达到17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或170万人民币及以上钢结构设计业绩)
②(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施工类似项目指:施工合同额达到6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或施工合同额达到6000万以上钢结构建筑的施工业绩)。
注:资格审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加分项只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可提供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署各方、具体工作内容、项目规模、合同价、签署时间)的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要求的合同签署各方、具体工作内容、合同价等内容的,则还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前述内容。)
类似项目业绩包括: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设计施工合同或包含设计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类似项目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可分别提供且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分工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若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负责施工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均不能计入合格业绩,业绩加总计算,但均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若设计施工为同一合同,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视为合格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为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中级职称;
(6)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应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与本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仅能为联合体成员方,并具备与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要求;③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相应的资格要求; ④各成员方符合本招标公告财务要求;⑤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11)其他要求:__无__。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月30日9时0分0秒至2021年1月4日17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0日9时30分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无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001号)一层第二开标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自带电脑及CA锁。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北戴河区
联系人:赵桂凤
电 话:0335-403651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张晓靖 杨超 金龙
电话:18330396320 18632771766 13012188924 0335-3608511 0312-5678876
电子邮件: hxzbxaxq@163.com
传真(如有): 0312-5678876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360版本制作。
招标文件PDF版-雄安郊野公园秦皇岛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