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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交易方式: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IONGAN-BHJJCG-2020-011
2.项目名称: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70.52万元
5.最高限价:70.52万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商品混凝土、预拌抗渗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水泥砂浆、水泥、混凝土实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原材、机械连接、钢板止水带、基坑、室内素土回填、管沟回填、砂石混合料、室内场地回填、岩棉板、泡沫塑料板、聚氨酯直埋保温管、保温管钢管、复合防腐防水涂料、双面自粘防水卷材、门窗、UPVC管件、PE管件、UPVC管材、PE管材、钢塑复合管管材、钢塑复合管管件、HDPE管材、pvc电工套管、不锈钢管、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无缝钢管、电缆、回填中粗砂原材、防水腻子、内墙涂料、外墙聚氨酯涂料、防腐涂料、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回填土、回填砂、水泥稳定碎石等;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用途:通过对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以满足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需求;
(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污水处理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6)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详细技术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8)标的名称:安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2)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公告发出日之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接受不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a.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款的要求;
b.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c.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联合体各方综合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d. 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检测项目不得重复;e.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协议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注册、递交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1日至 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后期投标被否决的,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方式:其他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缴费的,将会影响本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安新县育才中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贾主任   0312-5353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县雄昝路130号   
联系方式: 1890212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敬     
电      话:1890212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