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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75号)、《关于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安新县老河头镇、同口镇、安州镇,西起西涝淀村,东至入淀口,北至唐河北侧堤坝,南至唐河新道南侧堤坝。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北两库堤顶路、堤防及堤坡等重要节点景观建设, 重点部位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场地工程、园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景观桥工程、智慧设施工程等。
项目建设规模:南北内堤从新区界到入淀口,全长约16.9公里,外堤与子堤的堤距约180米,总面积约867.34公顷。建安费约50725.2万元。
(一)原野风情区
建设面积约328.10公顷,通过路径的交织编织彩色唐河肌理,形成特色原野大地景观。
绿化及水系工程面积约3059720㎡;园路铺装工程面积约219300㎡:建筑工程面积约1980㎡,B类建筑6座,总建筑面积1500㎡;C类建筑4座,总建筑面积480㎡。
(二)田园风光区
建设面积约224.04公顷,建筑为多元素的淀乡文化融合。整体区域设计注入麦田承载生命的希望,麦浪象征着丰收的到来。
绿化及水系面积约2122760㎡;园路铺装工程面积约116580㎡:建筑工程面积约1060㎡,B类建筑2座,总建筑面积700㎡;C类建筑3座,总建筑面积360㎡。
田园风光区分为两个区域,南库以南外堤桩号K8+784.26连接南内堤桩号Z9+100.00为界,北库以北外堤桩号K9+824.1连接北内堤桩号Z7+300.00为界。
A区域面积约119.2公顷;绿化及水系面积约1032440㎡,园路铺装工程面积约158970㎡,建筑工程面积约590㎡,B类建筑1座,总建筑面积350㎡;C类建筑2座,总建筑面积240㎡。
B区域面积约104.84公顷;绿化及水系面积约942840㎡,园路铺装工程面积约105090㎡,建筑工程面积约470㎡,B类建筑1座,总建筑面积350㎡;C类建筑1座,总建筑面积120㎡。
(三)艺术风貌区
建设面积约315.20公顷,以自然生态的湖泊风光为主,营造休闲郊野的景观氛围,通过大地艺术的形式,以音乐线谱的元素,为雄安建设奏响胜利的交响乐章。
绿化及水系工程面积约2993110㎡;园路铺装工程面积约156450㎡:建筑工程面积约2440㎡,A类建筑1座,总建筑面积800㎡;B类建筑4座,总建筑面积1400㎡;C类建筑2座,总建筑面积240㎡。
2.2招标范围:
包含本标段所有的绿化工程、堤防工程、园路工程、景观建筑及小品、城市家具、灌溉系统、电气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养护、缺陷修复、保护及智慧系统应用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两标段计划工期相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堤防土方填筑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养护期自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艺术风貌区+田园风光区A区域)建设面积约421.1公顷,建安费约27642.1万元;二标段(田园风光区B区域+原野风情区),建设面积约446.24公顷,建安费约23083.1万元。
2.5其他: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评标专家评审时,首先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评分并排名,排名前9名的进入报价评分阶段(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时,则不再进行排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投标报价评审未入围投标报价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失去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若在限价较大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仅正常进行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注: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确定入围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同时具有:
1)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0.5亿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工程项目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完工或竣工业绩),
和2)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0.5亿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指以防洪为目的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完工或竣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x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申请;
y.以上u、v、w、x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0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13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义路交口001号)一层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同时其在“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义路交口001号)一层第一开标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及CA锁。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19
联系人: 张旭
电 话: 1327318858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 高欣、韩晓卓、曹远、付泽淞
电 话: 18910825237、15210969314、17363111113、13161285789
电子邮件: dianzizhaobiao@126.com
传真(如有): 010-84891587
网址(如有): www.aited.cn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14.2380。
招标文件PDF版-唐河河谷郊野公园一期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盖章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