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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户燃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施工 项目编号:XAPR•G20210000082001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
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户燃气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2号、《关于开展容东片区C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3号、《关于开展容东片区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4号、《关于开展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77号、《关于开展容东片区E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_,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户燃气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采购估算价:约为人民币42301.73万元,第一标段:约16157.73万元;第二标段:约12022万元;第三标段:约14122万元。
2.3建设规模: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户燃气工程施工。第一标段(B1、B2、C组团):上游起自市政燃气分支阀门(不含),下游至居民燃气灶具接管(含)或商业用户燃气接管(含)。共包含21657户居民用户的燃气接管工程,21657块NB-IoT膜式燃气表,居民用户燃气表前采用薄壁不锈钢管,表后采用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配套公服、商业用户的燃气接管工程。室外燃气管道共约43.5公里,均为直埋燃气管道,均为聚乙烯管,管径dn315-dn63。43座撬装直埋中低压调压箱及附属燃气直埋阀。
第二标段(D1、D2组团):上游起自市政燃气分支阀门(不含),下游至居民燃气灶具接管(含)或商业用户燃气接管(含)。共包含15414户居民用户的燃气接管工程及293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燃气表前采用薄壁不锈钢管,表后采用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室外燃气管道共约36公里,均为直埋燃气管道,钢制管道管径DN100-DN150;聚乙烯管道管径dn63-dn200。每个地块配置撬装直埋中低压调压箱及附属燃气直埋阀。
第三标段(E、G组团):上游起自市政燃气分支阀门(不含),下游至居民燃气灶具接管(含)或商业用户燃气接管(含)。共包含16278户(住宅15906户+公寓372户)居民用户的燃气接管工程,16278块NB-IoT膜式燃气表,居民用户燃气表前采用薄壁不锈钢管,表后采用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125户配套公服、商业用户的燃气接管工程。室外燃气管道共约24.9公里,其中直埋聚乙烯燃气管道,管径dn50-dn250。局部连接调压箱和入户出采用钢制燃气管道,管径DN50~DN250。27座撬装直埋中低压调压箱及3座附属燃气直埋PE阀。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B1、B2、C组团;第二标段:D1、D2组团;第三标段:E、G组团。
2.5招标范围:
上述燃气管网,居民、商业用户及配套附属电气、自控设备、PE管材、用户燃气管道、土建工程的施工安装。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人负责各专业或工程之间的整体协调工作(包括在图纸范围内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
2.6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工期要求55日历天,计划工期: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31日,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7日。最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② 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③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有一个单个合同居民用户满1000户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如前一标段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后续标段评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0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系人: 魏经理
电 话: 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联系人: 孙敬远、王星燏、孙占海
电 话: 15830891379、18613395168、13720096212
电子邮件: 18613395168@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7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如招标文件未规定,请联系代理询问其制作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版本号。(版本号:7.8.2014.2620)
招标文件PDF版-容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户燃气工程施工第一标段_招标文件.pdf